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有效防控疫情,科学评价教学,现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将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安排
1.18、19级期末考核
(1)考查课安排
考查课应根据教学计划于12月13日前完成考核工作,考查形式应科学多样,考查过程应完整有序。
(2)考试课安排
考试课应根据教学计划于12月15-20日组织统一考试,采取线上考试的必须在机房进行。
2.20级期末考核
(1)阶段性考核
所有课程必须在学生离校前(12月20日)组织多种形式的阶段性考核(随堂考核、论文、作品、汇报等)和质量评价,教学单位、课程团队、任课教师应根据阶段性考核情况,做好教学方法、教学进度、教学内容调整。
(2)期末结课考核
学生离校后,未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按原计划转为线上教学,考查课由课程团队(任课教师)按照教学计划于最后一次课组织考查考核,考试课由教学单位(课程团队)统一组织考试,所有课程考核必须于2021年元月3日前完成。
3.重修课程考核
重修课程由课程归属教学单位同期末考核一并组织,考虑到课程重修考试涉及往届结业生、在外顶岗实习学生等,建议课程重修考核以线上为主。
4.弹性学制学生课程考核
19级弹性学制学生、20级单招和扩招学生课程考核由开课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进程以在线考核方式进行,所有课程考核于2021年元月17日前完成。
二、课程考核要求
1.坚守防疫底线思维
课程考核系列工作必须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前提下进行,考核组织过程中要坚守防疫底线思维。
2.深化课程考核改革
课程考核形式、内容、题型应多元新颖,要注重德育美育劳育和创新精神、团队精神的考核。
3.强化考风考纪教育
课程考核要抓好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建设,要通过多种形式做好考风教育、诚信教育。
4.规范考核组织工作
考核组织过程中要全程做好保密工作,确保数据安全,做到公平公正,坚持痕迹管理、规范建档。
5.全面推进诊断改进
根据考核情况,做好质量分析,挖掘典型案例,提出诊改措施,探索分层培养多元教学模式,切实有效抓改进促提升。
6.做好考核成绩管理
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在3天内提交成绩,教学单位要做好成绩审核、管理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做好考核工作方案,统筹安排课程考核,提前通知考核学生,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有效管控考核过程,全面总结教学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教 务 处
2020年11月25日